[汽柴油]:税务总局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及解读

税务总局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成品油零售开启智慧开票新模式 近日,为提升成品油消费者开具发票便利度、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强化成品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

税务总局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汽柴油零售开启智慧开票新模式

近日,为提升汽柴油消费者开具发票便利度、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强化汽柴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公告》指出,“交易即开票”是指汽柴油零售加油站达成销售汽柴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交易即开票”覆盖汽柴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托数电发票数字化优势,在全国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服务新模式,是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既能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可以有效防范发票使用不规范带来的涉税风险。

长期以来,消费者加油开票多数存有每次均需提供信息、事后补票难度大等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推广“交易即开票”模式,可以深度绑定加油交易全流程,消费者达成加油支付后,自动生成发票并直接推送至消费者,可有效杜绝加油站拒开票、漏开票、错开票行为,打通消费开票“最终一公里”,方便消费者开票,也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每一笔汽柴油零售消费都有据可查、有票可依。

而在汽柴油零售开票端,由于汽柴油零售行业客流集中、高峰期交易量大、客户流动性强,传统的开票模式需要人工录入。“交易即开票”新模式打通了系统间数据壁垒,实现开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全程无需工作人员人工录入、审核信息,减少了加油站人员工作量。

依托“交易即开票”等新技术、新手段,在给消费者和开票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夯实行业税源管理基础,营造公平公正、合规遵从的税收营商环境。

《公告》要求,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如期实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公告》强调,税务机关严厉查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规避税收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偷税的,还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汽柴油零售领域“交易即开票”服务举措的推广,在不断提升开票、用票便利度的同时,为合规经营、依法纳税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政策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

为贯彻落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汽柴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要求,持续优化纳税人发票使用体验,加强汽柴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销售汽柴油,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交易即开票”。

本公告所称汽柴油零售加油站,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汽柴油零售经营资格以及危化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柴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包括加油站、水上加油趸船、只销售柴油的农村网点)。

本公告所称“交易即开票”,是指汽柴油零售加油站达成销售汽柴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全量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二、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根据自身信息系统改造能力,合理选择“交易即开票”实现方式。其中:符合乐企自用接入条件且具备自有信息系统改造能力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通过乐企自用方式实现“交易即开票”;不符合乐企自用接入条件或者不具备自有信息系统改造能力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通过乐企联用方式实现“交易即开票”。

三、选择乐企自用方式实现“交易即开票”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加油机管理系统、零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等进行改造并接入乐企平台,通过自动匹配商品销售信息、资金收取信息等开具发票。选择乐企联用方式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对接具备开票能力的乐企联用平台,实现交易后即时开具发票。

四、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销售汽柴油收取售油价款,按照以下规定“交易即开票”:

(一)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售油价款的,应当在交易达成后通过乐企平台即时开具发票。

(二)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通过互联网平台收取售油价款的,应当在交易达成后通过乐企平台即时开具发票。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作为直连单位接入乐企平台,向入驻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提供乐企联用服务,并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信息。

(三)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通过加油卡(含实体卡、虚拟卡等形式)收取售油价款的,应当通过乐企平台开具发票。购买方可以选择在充值时开具不征税普通发票,也可以选择在加油时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通过现金、赊销、对公转账等其他方式销售汽柴油收取售油价款的,应当根据实际交易数据,通过乐企平台开具发票。

五、接入乐企平台的直连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系统改造,实现收款信息、订单信息、预设发票抬头信息等数据自动预填,发票即时开具。

六、接入乐企平台的直连单位,应当加强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发票开具情况监控,发现规避税收监管的,及时向汽柴油零售加油站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七、接入乐企平台的直连单位,不得以推广“交易即开票”为由向汽柴油零售加油站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勾结、唆使、协助汽柴油零售加油站规避税收监管。违反规定的,停止其乐企平台接入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实现“交易即开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九、税务机关严厉查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规避税收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偷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本公告自推出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6年6月8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推出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税务部门与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紧密协作,持续加大对汽柴油零售领域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协同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从查处的案件看,个别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利用加油机作弊、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严重扰乱国家经济税收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在该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既可有效防范税收违法、规范行业秩序、营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也有利于优化购买方开票体验,保护购买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制发本《公告》,在汽柴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二、什么是乐企平台?

乐企平台是国家税务总局基于规则开放、标准统一的原则,打造的与企业自有信息系统直陆续接的数字化平台。乐企平台为企业提供接入申请、能力订阅、测试验证、规则应用、授权管理等功能。

三、《公告》所称“乐企自用”是指什么?

乐企自用是申请单位通过直连平台,为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提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等涉税服务的模式。下属单位一般包括集团企业成员、分支机构、股权控制单位等。选择乐企自用方式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对加油机管理系统、零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等进行改造并接入乐企平台,为本单位所属加油站提供“交易即开票”服务。

例1,A为某集团下属加油站,按照集团统一模式买入和销售油品,所属集团总部已经接入乐企平台,则A可以通过集团乐企自用方式实现交易达成后即时开具发票。

四、《公告》所称“乐企联用”是指什么?

乐企联用是在实现乐企自用的基础上,向依托其自有信息系统开展交易活动而没有控制关系的使用单位,提供数电发票使用、税费申报等涉税服务的模式。选择乐企联用方式的汽柴油零售加油站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技术标准,与具备开票能力的乐企联用平台开展系统对接,向乐企联用平台传递交易数据,实现交易后开具发票。

例2,加油站B不具备乐企自用接入条件和系统改造能力,不能通过乐企自用“交易即开票”。则B可以接入具备开票能力的乐企联用平台C,实现交易达成后即时开具发票。

五、采用乐企联用方式接入,需要改造哪些系统,涉及哪些功能?

汽柴油零售加油站采用乐企联用方式接入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收银系统或者零售管理系统进行改造,使收银系统或者零售管理系统能够将加油机报税口、加油机屏显、加油机编码器等产生的交易数据向乐企联用平台传输,即时开具发票。

例3,某加油站D对零售管理系统进行嵌入式改造,通过接口自动读取并传输加油机报税口数据。当购买方扫码支付时,在弹出的付款界面,自动带出油品(如92号汽油)、加油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信息,购买方支付成功后,零售管理系统将调用乐企联用平台接口即时开具发票。

例4,某加油站E无零售管理系统,通过对收银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加油枪、油品和单价的初始化对应配置。当购买方扫码支付时,在弹出的付款界面,自动带出油品(如92号汽油)、加油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信息,购买方支付成功后,收银系统将调用乐企联用平台接口即时开具发票。

六、汽柴油零售领域“交易即开票”的实现场景有哪些?

“交易即开票”涵盖了汽柴油零售领域的不同交易场景:对于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的,通过“支付即开票”实现即时开具发票;对于购买方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的,通过“交易即开票”实现即时开具发票。

场景一:购买方在加油站加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加油款,应当在购买方达成支付后由乐企平台自动开具发票。

例5,自然人甲在加油站F加油后,通过某支付平台

山东地炼报价,找车用车,铅封,罐车轨迹查询,添加 微信:weiluobang888 备注:网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87683573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iluobang.com/12692.html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